診所執業備案
診所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后,可以執業。
概述
診所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后,可以執業。
申請條件
設置診所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1.在除鄉、民族鄉、鎮和村之外的地區設置診所:個人設置診所的,應取得執業醫師資格,須經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滿五年;單位設置診所的,診所主要負責人應當符合上述要求;2.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執業醫師資格,須經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滿五年;單位設置診所的,診所主要負責人應當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診所基本標準;
(三)診所名稱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不屬于以下任一情況: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已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申請材料
1.《診所備案信息表》
2.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3.診所設計平面圖
4.擬任診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5.衛生技術人員身份證
6.擬任診所主要負責人身份證
7.衛生技術人員名錄
8.診所規章制度
9.診所設備、藥房(柜)的藥品種類及數量清單
10.診所的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診所周邊環境情況說明
11.與其它醫療機構簽訂的服務委托協議
12.授權委托書
13.設置單位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14.設置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申請地址
南安市江北大道1號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B2區衛健局窗口
咨詢電話
0595-86387028
其他說明
診所內銷售保健食品的,應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預包裝食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