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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水利局
2024-11-21 16:05 閱讀人數:1

職能配置

一、主要職責

南安市水利局(以下簡稱市水利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市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 關于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規劃和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

()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鄉鎮(街道)水的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洪水影響評價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權限審批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市級財政資金安排的意見。指導水利產權制度改革。承擔有關水利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參與水功能區劃編制。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按規定發布水資源信息。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及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湖油、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沿海灘涂圍墾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指導江堤海堤建設。

()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負責河長制、湖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開展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考核等日常工作,協調組織執法檢查、監測發布和相關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灌區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承擔500千瓦及以下小水電建設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并監督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綜合編制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上級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

(十二)負責有關涉水行政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街道)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江海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管。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負責河道采砂統一管理。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組織有關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水利有關涉外事務。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五)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 關于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對 水資源保護負責,保障河流生態基流。泉州市南安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管。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泉州市南安生態環境局統一發布水環境質量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利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泉州市南安生態環境局協商一致。

2. 關于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國家制定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統一管理自然資源調查相關工作,做好國土、礦產等自然資源調查和監測工作,統一發布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結果。市水利局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3. 關于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指導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市級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地火險、火災信息。

(2)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3)必要時,市水利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4. 關于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的職責分工。按分級管理規定,裝機容量500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職能由市水利局負責。水電站建成驗收后的電力行政管理職能依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二、人員編制

市水利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總工程師1;股級職數4名。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會務、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信訪、計生等工作。承擔機關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門各項資料綜合匯總。負責組織水利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建設。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職工教育工作,承擔水利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相關工作。負責水利外事工作,辦理水利有關涉外事務。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有關涉水行政審批工作,指導水利系統行政許可工作并監督檢查。負責人:黃新城 聯系電話:0595-86382781

(二)規劃建設科。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對重大水利建設項目是否符合流域綜合規劃提出審查意見。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權限審批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造價、價格、收費、信貸等建議。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擬訂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鄉鎮(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城鄉防洪工程、沿海灘涂圍墾等水利工程建設和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重點水利工程安全鑒定和驗收。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產權制度改革。負責水利科技工作,負責編制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指導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沿海灘涂圍墾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指導江堤海堤建設。負責人:張佳景 聯系電話:0595-86392781

(三)水政水資源科。組織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相關工作。承擔水利政策法規的咨詢和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鄉鎮(街道)水事糾紛,組織查處有關涉水違法事件。承擔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依法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參與水功能區劃編制。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及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并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指導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指導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擬訂節水型農村水利發展目標和規劃。指導并監督實施水資源調度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負責河長制、湖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開展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考核等日常工作,協調組織執法檢查、監測發布和相關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審核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監督實施。依法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補償費。負責人:顏春益 聯系電話:0595-86371066

(四)水利工程與移民管理科。貫徹執行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中央及省級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承擔水工程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鄉鎮(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承擔水庫、江海堤防及水閘除險加固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江海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擬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灌區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承擔水電站建設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體制改革。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人:莊天寶 聯系電話:0595-86395979

四、事業單位

(一)南安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主要職責:(一)承擔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督管理。(二)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三)指導國家、省級、市級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審核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監督實施。依法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補償費。(四)負責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宣傳。(五)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葉安娜 聯系電話:0595-86382025

 

)南安市水利局總工程師辦公室。主要職責:(一)協調指導運行管理科、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站、水利建設站工作。(二)負責水利項目技術評審工作,組建和管理水利項目評審專家庫,制訂水利項目評審管理制度和專家庫管理辦法,組織和指導水利項目專家技術評審工作,組織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等。(三)負責水利科技工作,負責編制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重大水利科學研究、科技獎勵、技術引進、科技推廣及科普工作。承擔水利對外技術交流合作工作。(四)承擔全市涉及水利相關的規劃設計、技術審查等技術評審工作。(五)負責水利行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六)配合規劃建設科提出中長期規劃思路。(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陳鵬毅 聯系電話:0595-86382781

 

)南安市水利電力管理站。主要職責:(一)為已建水利水電工程正常運行提供管理保障。(二)已建水利水電工程政策法規與技術標準擬定、工程注冊與安全鑒定。(三)水利水電工程運行管理和建設管理及造價管理。(四) 水利水電人員培訓與科技服務。負責人:莊天寶  聯系電話:0595-86395979

 

)南安市河務管理中心。主要職責:(一)組織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管理、保護、綜合利用工作(二)組織實施洪水影響評價制度,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河道管理等涉河審批工作。牽頭負責河湖管理名錄、河道圖斑整治與清理、兩違治理和清四亂工作。(三)負責清新流域、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工作。(四)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柯少俊  聯系電話:0595-86382781

 

)南安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主要職責:(一)組織實施在建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牽頭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負責開展在建工程水利行業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二)承擔局安辦日常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江海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管。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處。(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黃智強 聯系電話:0595-86382781

 

)南安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發展中心。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并監督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每年對直補對象進行核增核減,并對符合發放條件的直補對象發放補貼。()負責提出移民后期扶持資金和項目的具體安排方案。配合市財政局將上級資金下達到相關鄉鎮和做好績效管理的具體工作。(五)負責組織后期扶持項目的規劃編制、項目庫建立、項目篩選、實施方案審批、監督管理和驗收等工作。(六)負責指導、協調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地政府做好移民穩定工作,受理有關移民后扶政策事項的來信來訪,協助安置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調解移民矛盾糾紛。負責我市三峽外遷移民安置遺留問題處理及相關后續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黃毅娉 聯系電話:0595-86361625

 

)南安市西溪防洪堤運行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管理市區西溪兩岸防洪堤(崎峰-攔河閘)、晉江下游防洪堤首段(杏埔-豐州新亭)、桑林、帽山防洪堤共 24.46 公里,源興洲、美林、崎峰、福溪 4 座排澇站和市區攔河閘。(一)負責堤防、排澇站、水閘和渠道等設施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二)負責堤防、排澇站、水閘和渠道等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三)負責編制修訂防汛搶險調度方案,做好防汛防臺風暴雨工作。(四)負責協助做好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設任務。(五)參與堤防維護費的征收工作。負責人:李振波 聯系電話:0595-26888131

 

)南安市水土保持試驗站。主要職責:(一)開展水土保持科學試驗、示范、科技計劃的組織實施。(二)承擔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并定期提供報告。(三)協助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四)開展水土保持宣傳。負責人:潘文聰 聯系電話:0595-86390325

 

)南安市坂頭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主要職責:(一)為水庫已建工程正常運行提供管理保障。(二)負責水庫三大建筑物工程的日常巡查、監測、維護,保障機械設備正常運行。(三)負責水庫防汛抗旱調度,為下游灌溉、發電用水提供保障。(四)負責水庫在建工程項目管理。(五)負責水庫水工、水文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編及歸檔。負責人:陳永春 聯系電話:0595-86102577

 

(十)南安市后橋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庫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編制并執行水庫調度運行方案。(二)負責水庫水利工程日常運行及維護,做好機械設備運行管理及維修養護,保證防洪、灌溉、發電等用水調度。(三)負責水庫水工、水文觀測項目的實施及設備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四)及時掌握、處理、傳遞水庫水情和降雨量等信息,確保水情自動測報信息系統正常運行。(五)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水庫安全生產工作。(六)負責相關觀測及技術資料收集、整編、匯總、分析及歸檔工作。負責人:陳海斌 聯系電話:0595-86482464

 

(十)南安市文溪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主要職責:(一)為水庫已建工程正常運行提供管理保障。(二)負責水庫三大建筑物工程的日常巡查、監測、維護,保障機械設備正常運行。(三)負責水庫防汛抗旱調度,為下游灌溉、發電用水提供保障。(四)負責水庫在建工程項目管理。(五)負責水庫水工、水文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編及歸檔。負責人:陳景文 聯系電話:0595-86482464

 

(十)南安市筍塔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主要職責: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運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日常維護、已建水利工程機械設備運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監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庫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編制并執行水庫調度方案。()執行水庫度防汛方案,及時掌握、處理、傳遞水情和水庫運用等信息,與上級主管部門建立水情自動測報信息系統。()負責水庫大壩安全巡視及穩定觀測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水庫安全生產(運行)檢查,組織水庫工程除險加固、養護修理工作。()負責水文觀測、監視、監控等設施、設備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觀測及技術資料收集、整編、匯總、分析及歸檔工作。負責人:陳琳 聯系電話:0595-86568440

領導分工

黃志宏(黨組書記、局長、系統黨委書記):主持局黨組、局行政事務、系統黨委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黨的建設等工作。

主管水利技術中心、財務室。

梁國游(一級主任科員):主持工會工作;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和群團建設、人事勞工、機關效能建設、績效考評、政務公開、行政審批、軍民融合、保密、信訪、老干、計生、創衛、扶貧等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

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審批科;聯系文溪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

吳安源(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河湖長制、水資源管理、水行政執法、普法教育、法治政府建設、掃黑除惡、“兩違”、環保督察等工作;配合金門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七庫連通工程建設。

分管水政水資源科、河湖中心、河長辦;聯系山美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后橋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河流管養中心。

葉建永(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負責水利前期規劃、計劃、水利投融資、工程招投標、晉江防洪提升工程項目建設、智慧水利建設等工作;擔任局新聞發言人;配合白瀨水利樞紐工程項目建設。

分管規劃建設科;聯系惠女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筍塔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兩溪一灣”辦。

陳少坤(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負責水利扶貧、農村水利、農村飲水、糧食安全、鄉村振興等工作。

分管水利建設站;聯系桃源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坂頭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

李志明(黨組成員、駐市水利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紀檢監察方面工作。

分管駐局紀檢監察組。

洪永福(二級主任科員):負責水旱災害防御、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機制改革、維穩反恐、水利風景區、農村水電、中小河流治理等工作。

分管運行管理科;聯系石壁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西溪防洪堤運行中心、迅捷防汛應急服務公司。

葉安娜(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長):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站。

陳清勇(副科級干部):負責安全生產、質量監督等工作;

分管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站。

郭毅珊(副科級干部):暫時負責庫區移民工作。

暫時分管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發展中心;協助梁國游同志抓好辦公室工作。

馮培均(副科級干部)負責晉江防洪工程建設管理相關工作。

分管晉江防洪工程南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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