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南安市市長王連贊主持召開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
會議研究通過《南安市回國定居華僑農村住宅翻建管理規定(試行)》。管理規定從總則、審批要求、審批流程、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等多個方面,對回國定居華僑農村住宅翻建各個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
會議指出,制定回國定居華僑農村住宅翻建管理規定,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僑胞僑眷的關懷之情,有利于保障歸國華僑居住權益,增進愛國愛鄉歸屬感和認同感。
會議強調,要嚴格審批,公平公正,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及程序進行審批把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禁造假、變通或“以新代翻”情況發生;要規范建設,加強監管,做好成片古厝古建筑保護利用,保留原汁原味風貌特色;要加強占地占林、安全施工等監督管理,防止出現“圖斑”“林斑”或安全隱患;要及時復盤總結,不斷完善管理規定。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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