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2-0101-2025-00018
    • 備注/文號:南發改規〔2025〕1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7
    南安市發改局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
    時間:2025-01-27 10:09

    局機關各科室、所屬各事業單位: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對2023年12月31日之前以本級本部門名義發布的11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例行清理。清理結果經局務會研究通過,現公布如下:

      一、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件(詳見附件1);

      二、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詳見附件2)。

      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發改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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