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2-0101-2025-00022
    • 備注/文號:南發改投〔2025〕17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4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南安市官橋智能化食品加工配送一體化項目污水處理站核準延期的批復
    時間:2025-01-27 10:59

    南安市能源工貿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商請南安市官橋智能化食品加工配送一體化項目污水處理站核準延期的函》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該項目原經我局南發改投〔2022〕158號文批復核準,現因用地報批手續未完成,項目未能在核準有效期內開工建設,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7年第2號)和《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閩政〔2017〕45號),同意南安市官橋智能化食品加工配送一體化項目污水處理站項目核準批復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1月。其他事項不變,仍按原核準文件(南發改投〔2022〕158號)執行。屆時如仍未開工建設,核準文件自動失效,請你司抓緊推動項目前期工作,落實開工前相關準備手續,爭取盡早開工建設。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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