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4-0101-2025-00006
- 備注/文號:南教規〔2025〕2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6
局機關各科室,各中學、中心小學、市直學校、民辦學校: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對2023年12月31日前以南安市教育局名義制發的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詳見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南安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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