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9-0101-2025-00047
- 備注/文號:南民救助〔2025〕13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0
各鄉鎮(街道)黨政綜合辦公室、雪峰開發區歸僑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財政所,市康復院、麻風村、社會福利中心: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的通知》(閩民救〔2021〕128號)、《福建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閩民救〔2021〕127號)、《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財政局、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統計局泉州調查隊關于提高泉州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泉民?!?022〕5號)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城市二、三類困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政〔1998〕綜323號)精神,現將2025年4月份城鄉居民、城市二、三類困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14429193元撥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22年4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90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900元,實行差額補助。2022年1月起,各鄉鎮(街道)不再負擔低保資金。
二、城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月1170元,城鄉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月1755元。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類制定,原則上分為全護理(一檔)、半護理(二檔)、全自理(三檔),分散特困人員全護理對象每人每月980元,半護理對象每人每月490元,全自理對象每人每月196元,集中特困人員全護理對象每人每月1470元,半護理對象每人每月735元,全自理對象每人每月294元。
三、城鄉居民低保金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基本實行社會化發放(不含市直有關單位),由銀行直接發放到低保戶和特困人員賬戶,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對象手中。
四、市康復院和麻風村低保對象的低保金,由有關單位負責發放,要做到??顚S?,不得隨意改變保障金的用途。2024年6月起,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資金,由市民政局直接撥付到所在供養服務機構賬戶用于供養服務開支。
五、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發生變化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通過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及時報告縣級民政部門。
六、從2018年10月起,實行按月足額發放城鄉低保金,各鄉鎮(街道)、雪峰開發區和有關單位要在每月底前完成報送次月新增、注銷、調整人員花名冊。
附件:1.2025年4月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配表
2.2025年4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配表
3.2025年4月份城市二、三類困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配表
4.2025年4月份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分配表
5.2025年4月份下撥城鄉低保金和救助供養金匯總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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