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14-0101-2022-00007
- 備注/文號:南人社〔2022〕17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4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雪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調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2〕1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決定提高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辦法
?。ㄒ唬?022年至2024年,每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10元,調整后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50元;202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60元;202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70元。
?。ǘ┏青l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標準從2022年2月起調整,按我市基礎養老金標準的20個月一次性支付。
二、工作要求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村(居)要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按照政策規定和有關程序,做好新增達齡人員領取對象的申報工作,使符合領取條件的老年人按時領取養老金。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安市財政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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