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14-0101-2022-00034
    • 備注/文號:南人社〔2022〕119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1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2年社會保險補貼申領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10-13 16:13

    鄉鎮(街道、開發區)黨政辦、勞動保障事務所: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穩就業、保居民就業工作部署,根據《福建省勞動就業服務局關于印發〈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閩就服〔2022〕20號)和《泉州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規定》(泉財社〔2019〕3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2022年社會保險補貼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一)補貼范圍

      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我市正常繳納2021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

      就業困難人員指具有本省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經過認定的以下人員: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以上大齡城鎮居民;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人員;

      3.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其中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須已參加失業保險);

      5.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新被征地農民,即:在城市規劃區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所在縣(市、區)農業人口人均耕地面積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

      6.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滿30周歲以上人員;

      7.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

     ?。ǘ┮韵氯藛T不得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包括失業金、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支付的醫保待遇等)的人員;

      2.同一年度已在我市各級殘疾人聯合會享受社保補貼的人員;

      3.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4.被各類用人單位錄用或招聘的人員;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人員;

      5.個體工商戶戶主,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股東、監事、董事等企業主要職務的人員;

      6.入學、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被判刑收監執行、死亡的人員;

      7.被列為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

      8.其它應當停止享受社保補貼情況的。

     ?。ㄈ┭a貼待遇計算

      1.社保補貼從認定“就業困難人員”,進行“靈活就業登記”后,并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月份起算。

      2.補貼期限: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期限,除對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可享受月數合并計算)。

      3.補貼標準:根據泉州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按照“先繳后補”原則。經預算,2021年度養老保險每人每月補貼170元,醫療保險費每人每月補貼85元。

      (四)申請辦法:線上申請

      

     

      個人通過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南安人社視窗”公眾號,選擇“業務服務”—“社保補貼”—“泉州就業”,應先按要求完成實名注冊登記后,再次選擇“社保補貼”提交補貼月份數據完成申請。已完成實名注冊的,也可為他人進行“代申領操作”。

      申請過程中,如遇申報困難,可致電咨詢,咨詢電話:0595-86353570,0595-86383557。

      (五)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一)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含公益性崗位安置)并繳納2021年以來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80%的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補貼期限除對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ǘ┳灾鲃摌I人員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在南安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及按發證時間計算,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下同),同等享受用人單位招收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ㄈ┬∥⑿推髽I

      小微型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期限的80%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補貼、失業保險費(從參保之月起12個月,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期間,已減免部分不再重復補貼)。

      (四)申請材料

      1.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一式3份);

      2.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一式3份);

      3.《勞動合同》(每人復印件1份);

      4.企業(單位)為符合條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繳費明細表(可通過12333官網打印帶二維碼、電子印章,每人1份);

      5.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

      (五)受理地點

      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號行政服務中心2樓B2區13號窗口,咨詢電話:86383557。

      附件:1.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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