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40-0101-2025-00002
- 備注/文號:南市監規〔2025〕1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局機關各科室、直屬事業單位,各市場監管所: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對2024年12月17日前以局的名義制發的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詳見附件1)。
二、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詳見附件2)。
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南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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