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917-0101-2025-00002
- 備注/文號:南樂政〔2025〕27號
- 發布機構:樂峰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3
各村委會、鎮直市屬各單位:
現將《村級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樂峰鎮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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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福建省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避讓工作規定》精神,并結合我鎮地質災害調查的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治災害領導小組
組長: 許柏松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 蔡永法 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黨委三級主任科員
副組長: 陳雅芳 鎮紀委書記
李芳盛 鎮黨委組織委員、統戰委員
易碧州 鎮黨委宣傳委員、副鎮長
黃福龍 鎮黨委秘書、武裝部長
侯文恭 鎮黨委委員、樂峰派出所所長
劉金虎 副鎮長
黃雪嬌 副鎮長
涂寶財 樂峰司法所所長
賴永鎮 鎮黨群服務中心主任
陳清水 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主任
劉德斌 鎮綜合執法隊隊長
李建水 鎮黨委一級主任科員
傅金祥 鎮政府二級主任科員
成員: 吳學毅 厚陽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黃思永 潭邊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林揚揚 爐中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顏燕婷 福山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魏錦冠 爐山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雷燕銘 湖內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傅佳樂 爐星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陳衍昭 飛云村駐村工作隊隊長
潘麗成 樂峰林業站站長
陳俊斌 鎮綜合執法隊干部
林錦賢 鎮安辦干部
陳泰宇 鎮水利站干部
各村村委會主任
二、預案編制的依據
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福建省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避讓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
三、群眾安全轉移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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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鎮地質災害防災抗災網絡圖由領導組長根據上級有關防治抗災布置要求,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有關精神;由分管副組長依據網絡立即通知各片區分管領導和各村負責人(責任人),各村負責人在接到信息后馬上通知本村的具體災害點。
?。ǘ┌踩D移信號
1.警戒險情:由駐村領導、各駐村工作隊和各村負責人災害點,通知到各家各戶,并預先發出危險險情信號。
2.危險險情:除完成上述規定外,采用敲鑼、廣播等信號發出危險險情警報。
?。ㄈ┺D移路線及注意事項
1.根據各村的不同情況,由各村對災害點逐個進行預選擬定。其中包括疏散線路、人員安置情況(詳見各村災害點群眾安全轉移方案)。
2.鎮、村負責人應深入受災轉移到安全地帶的群眾中及時處理具體工作,確保安全轉移。
3.各村要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協助受災點安全轉移,一是做好安保工作,二是協助抗災救災。
(四)注意事項
1.遇有臺風暴雨時,各村負責人應嚴格按照本預案要求,逐戶轉移。
2.一旦發現新的地質災害點,應做好受災戶群眾的安全轉移,并及時上報。
3.地質災害一旦發生時,必須組織群眾向災害點兩側方向轉移,嚴禁順滑坡方向轉移。
4.警報解除后,各村應逐戶通知返回,并嚴密監視災害點的動態。
5.監測制度:每年1—4月和10—12月為少雨季節,為正常時段,地質災害監測每月進行一次,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為汛期,每10天觀測一次,暴雨期間(連續強降雨)每日觀測1次,當出現異常情況應每小時觀測一次。
四、警報解除
當險情排除后,由領導小組負責聯絡各村負責人通知各家各戶或轉移到安全地帶的所有群眾,并嚴密監視動態。
附件:1.各災害點群眾安全轉移方案
2.樂峰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分解表
3.樂峰鎮地質災害預案網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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