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1-1300-2024-00556
    • 備注/文號:南政〔2024〕25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3
    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南安市溪美街道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的公告
    時間:2024-12-10 15:28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將南安市溪美街道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圍

      具體位置詳見附件《南安市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征收范圍紅線圖》。

      二、房屋征收部門

      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南安市溪美街道辦事處

      辦公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鎮府巷36號

      聯系電話:0595-86382730

      四、禁止實施的行為及法律后果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ㄒ唬┬陆āU建、改建房屋;

     ?。ǘ┮员徽魇辗课轂樽∷ɑ蚪洜I場所)申請辦理企業(個體工商戶)設立或變更登記;

     ?。ㄈ└淖兎课萦猛?;

     ?。ㄋ模┓课蒉D讓、分割、贈與;

      (五)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不增加補償。

      五、入戶調查登記

     ?。ㄒ唬┱{查時間:自2024年12月3日起。

      (二)調查內容:房屋權屬、區位、結構、用途、建筑面積、建筑年代、建設審批產權登記等情況。

     ?。ㄈ┓课菡魇展ぷ魅藛T開展入戶調查登記工作時,房屋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與協助,并有義務提供與調查內容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擬被征收房屋的產權證明、土地權利證明、規劃審批文件、建設審批文件及與擬被征收房屋、土地相關的合同、協議、裁決書、判決書、調解書等資料,以及產權人、權利人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明、離婚證明、收養證明及與產權人、權利人的身份有關的判決書、調解書等資料,并有義務簽署相關文件。否則,不影響調查登記工作的進行,并以形成的調查登記成果作為認定補償依據,房屋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安市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征收范圍紅線圖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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