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 > 市政府文件 > 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 索 引 號:QZ07101-0200-2022-00339
- 備注/文號:南政辦規〔2022〕5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4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雪峰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 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建住〔2022〕2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泉政辦規〔2022〕4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發展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租房”)供給,持續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使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租得起、住得好、留得下”,促進實現人民群眾住有所居。
二、目標任務
按照“合理布局、綜合配套、優美舒適、安全方便”的原則,多渠道增加保租房供給,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人才、人口引進,促進南安經濟健康發展,持續提升城市競爭力。
三、支持政策
(一)落實土地支持政策
1.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集中建設。資源局在編制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時,按“優先安排、應保盡保、布局合理”單列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力爭按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供地面積的5%以上單列保租房用地集中建設保租房,或在年度新供應商品住宅用地中規劃合適地塊按供地面積的10%配建獨立成棟、成小區保租房。
2.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集中建設。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建行政辦公及生活配套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提高到30%,提高的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租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其中單一生產功能的產業集聚區可按《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規劃引領和用地支撐促進城市建設品質提升的通知》(閩政辦〔2022〕5號)規定,將園區統一建設的公共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提高到30%。
在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中,市政府要統籌園區企業需求,在園區配套用地內統一規劃、集中建設運營宿舍型保租房,著力解決產業工人的住房困難問題。工業(產業)園區應在配套用地中劃出獨立地塊統一規劃建設宿舍保租房,在完成區域性覆蓋的配套用房建設后經論證滿足區域性配套時,用地面積20畝以下的單個工業項目不再審批規劃員工宿舍等生活服務設施。
3.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用于建設保租房,并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
4.利用存量非居住房屋改造建設。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改造為保租房,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改造規模原則上不少于100套(間)或項目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土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或三類物流倉儲用地的非居住存量房屋,不得改建、改造為保租房。
5.利用集體經營性用地建設。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租房;支持利用城中村、工業聚集區和產業園區周邊、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租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租房;建設保租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ǘ┞鋵嵷敹愔С终?/p>
列入年度目標任務或年度建設計劃的保租房項目可獲得中央及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符合《中央預算內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投資規〔2019〕1035號)規定的,可申報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補助;可申報發行政府專項債券;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利用存量房屋改建、改造的保租房項目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三)落實金融支持政策
加大對保租房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租房的主體提供中長期貸款。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租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保租房建設運營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債融資;支持保租房建設、改造、運營企業發行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融資。
四、項目建設
(一)實行聯審認定。保租房項目準入認定實行“先申報認定,后納入計劃”的工作機制,納入保租房年度計劃應先取得項目認定書。保租房項目報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納入保租房預備項目庫后,由市保租房領導小組組織市發改、財政、住建、資源局對保租房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審查,經聯合審查同意的,由市保租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保租房項目認定書。建立健全由住建、資源、財政、稅務、電力、金融等部門組成的聯動機制,及時共享保租房項目認定、驗收、開業及企業名錄等信息。
?。ǘ┠甓扔媱澃才?。每年9月底前,要確定下一年度保租房建設計劃,經市政府同意后,上報泉州市轉報省級相關部門;要建立保租房年度項目庫和項目儲備庫,做好儲備項目和年度計劃的銜接,實行項目滾動調整機制。對于按規定盤活后用作保租房的閑置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等已享受其他財政支持的房源,均應納入年度保租房計劃,但不得重復享受補助資金支持。
?。ㄈ┮龑Ф喾絽⑴c。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作用,堅持“誰投資、誰所有”。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租賃企業、社會事業單位等多方主體參與保租房建設運營。
支持國有企業在工業(產業)園區配套用地中建設運營保租房,工業(產業)園區內的國有企業工業用地,要充分利用行政辦公及生活配套比例提高部分足額配建保租房;支持國有企業利用自有閑置土地建設或通過入股、合營、聯營等方式,與民營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市場主體合作利用民營企業自有閑置土地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租房,探索民企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地、國企出資、金融機構提供金融配套服務、專業化運營企業提供運營的“國企+運營+金融”、“國企+民企+運營+金融”等多種“1+N”的混合型發展模式。支持市級國有企業組建以建設運營租賃住房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提高租賃住房建設運營規?;⒓s化、專業化、精細化水平,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帶動作用。對國有企業參與保租房建設運營的,由國資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將其參與的專項工作任務納入國有企業考核評價范圍,統籌兼顧其業績指標影響。
?。ㄋ模﹪栏裨O計要求。保租房規劃設計要嚴格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集中式租賃住房建設適用標準的通知》(建辦標〔2021〕19號)要求,戶型設計主要以30-45平方米的一房型為主,適當配置45-70平方米二房型和90平方米以內的三房型,其中90平方米以內的三房型套數不超過單個項目套數的20%,以滿足單身、家庭、多孩家庭等不同群體的多樣化需求。新建保障性住房應按照《福建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要求,按全裝修成品住房建設,并配備床、桌、椅等基本生活家具,具備拎包入住條件。新建保租房小區應參照新建住宅小區配套相應的商業、公共服務設施;改建、改造的保租房小區,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配套相應的商業、公共服務設施;探索推行“房間+共享設施+基礎配套”的“1+N”租賃社區模式,配套建設圖書閱覽室、食堂、會客室、健身房等共享設施及機動車位等設施,提升居住品質。
?。ㄎ澹﹥灮瘜徟鞒?。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保租房項目審批,構建快速審批綠色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加快保租房供給。保租房項目取得項目認定書后,由市發改、資源、住建局通過泉州市工程建設審批平臺或福建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分別辦理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消防等手續。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的項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為土地證明文件,不再辦理用地手續。項目審批完成后納入保租房年度項目庫,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訌娰|量監管。住建部門應加強項目建設過程的監督,將保租房納入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并作為監管檢查的重點,督促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落實質量安全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利用存量房屋改建、改造的項目,需委托具備建筑設計資質的技術機構對擬改建、改造的建筑進行消防技術可行性研究及持有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安全性評級為Asu或Bsu的 《安全性鑒定報告》、結論為“抗震鑒定結果滿足規范要求”的《抗震鑒定報告》。
?。ㄆ撸┍P活存量住房。鼓勵個人將存量商品住房通過泉州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長期委托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運營;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將自持存量房源作為租賃住房向市場供應;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改變經營方式,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在新建商品房項目自持部分租賃住房。對上述盤活的存量住房符合保租房戶型面積要求、相對集中、單個項目規模不低于20套(間)且持有房源運營期不低于10年的,可申請納入保租房管理,同等享受保租房財稅、金融等各項扶持政策。國有企業將企業持有的國有住房或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作為保租房供應的,可通過泉州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直接出租,不用通過市產權交易平臺招標掛牌出租。
五、運營管理
?。ㄒ唬┟鞔_保障對象。保租房供應重點面向本區域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優先保障新市民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體。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的保租房,可優先或定向供應本園區、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其他用地建設的保租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就業青年人和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
?。ǘ娀饨鸸芸?。保租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租金標準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的90%執行,并實行動態調整,由投資主體或運營管理主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評估確定,市場評估租金原則上2年評估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必要時可根據情況適時評估,租金漲幅不超過5%。
?。ㄈ┮幏哆\營管理。保租房投資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授權的第三方運營企業是保租房的管理主體,應制定具體運營管理辦法,整體持有并持續出租運營保租房項目。支持專業化規?;》孔赓U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租房,提升運營管理水平。
?。ㄋ模﹪栏駲鄬俟芾怼1W夥宽椖繎w確權,在不動產權屬證明書上注明“保障性租賃住房”字樣及用地性質,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嚴禁以保租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保租房項目整體轉讓的,須經市政府批準,保租房性質、土地用途和土地取得方式不變。其中,工業項目范圍內建設的保租房須與生產性廠房一并轉讓,不得單獨轉讓。保租房項目遇征收拆遷,按原土地用途和取得方式進行評估補償。中心市區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集中配建的保租房,產權應無償移交給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ㄎ澹┙∪顺鰴C制。利用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改造的保租房運營期限不得超過其土地使用年限,且持續運營期限不低于8年;盤活存量住房資源作為保租房的持續運營期限不低10年;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的保租房原則上不得退出保租房清單,運營期限與土地使用年限一致。對保租房運營年限期滿或因房屋征收、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等客觀原因需退出清單管理的,由項目投資建設單位或運營主體提出申請,經市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級相關部門備案。
六、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南安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全市保租房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市住建局會同市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稅務局做好發展保租房情況監測評價工作;市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銀保監管組等部門以及水、電、氣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政策協調、業務指導降費保障和監督考核,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ǘ娀O督管理。發改、住建、城管、市場監督、消防救援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加強保租房各方主體的監督管理,要加大保租房監督檢查,對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加大查處力度。全面建立保租房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落實信用評價和聯合懲戒機制。
?。ㄈ┳龊谜咩暯印J姓崂憩F有住房保障政策基礎,銜接好國家住房保障體系,落實好各類支持政策。對符合規定的保租房項目均應納入保租房規范管理,并及時兌現各類政策資金和稅費減免。
?。ㄋ模┘訌娦麄饕龑?。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利用報刊、宣傳手冊及互聯網、官網、官微等媒體大力宣傳報道保租房相關政策和知識等,提高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保租房政策的知曉度,充分調動各方推進發展保租房的積極性,形成社會廣泛支持、各類主體積極參與的良好局面。
七、其他事項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見由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南安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ù思鲃庸_)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