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1-1000-2023-00014
- 備注/文號:南政辦內傳〔2023〕3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3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雪峰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泉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持續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保險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關于泉州市貫徹落實福建省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16〕177號)精神,為完善農村住房保險政策,支持受災群眾重建家園,2023年我市繼續實施農村住房疊加保險。
一、農村住房疊加保險工作由市應急局牽頭組織協調,市直各相關部門、保險機構按職責分工繼續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17〕284號)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做實做細此項工作,力爭2023年實現農房疊加保險全覆蓋;要積極引導農戶繳費投保,以行政村為單位,由村(居)委會統一收繳并組織辦理繳費投保手續,并確保疊加保險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務。
附件: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17〕284號)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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