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1-0300-2025-00080
- 備注/文號:南政文〔2025〕83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5
市水利局:
你局《關于〈南安市羅東鎮防洪排澇規劃報告〉批復的請示》(南水〔2024〕11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南安市羅東鎮防洪排澇規劃報告》(以下簡稱《規劃報告》)。
(一)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羅東鎮全域,總面積61平方公里,包括振興、洋柘、蔡厝等12個規劃區,合計集水面積4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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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洪標準
規劃范圍內羅溪干流的主要防洪設施按20年一遇標準設防;規劃范圍內的羅溪支流主要河道,即振興支流、洋柘支流、蔡厝支流、山坂支流、埔心支流、霞山支流、新明支流、維新北支流、維新南支流等均按10年一遇標準設防。
2.排澇標準
采用10年一遇設計澇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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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排澇方案按照“上調蓄、中疏通、下排泄”的原則,新建羅東堤段2段;改建連拱壩1座;新建節制閘2座;新建泵站1座;新建排洪渠3條;新建箱涵1處;河道整治包括振興支流、蔡厝支流、洋柘支流、山坂支流、埔心支流、霞山支流、新明支流、維新北支流、維新南支流。
二、本規劃是指導羅東鎮片區水系、防洪排澇設施建設及下一階段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按照《規劃報告》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強化規劃管理,確保規劃目標及內容的落實。
三、經批準的規劃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確需修改調整的,應按法定程序報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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