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1-0300-2025-00084
- 備注/文號:南政文〔2025〕98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4
市自然資源局: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呈報審批南安市露江和杏蓮片區詳細規劃的請示》(南資源〔2025〕16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南安市露江和杏蓮片區詳細規劃》的規劃方案,規劃區總用地面積為242.55公頃(3638畝)。
二、本次規劃方案確定的地塊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讓等控制指標應作為強制性內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規劃經批準后,由市自然資源局實行統一管理,市政府對規劃實施和開發建設進行監督。
四、經批準后的《南安市露江和杏蓮片區詳細規劃》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照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五、你局在規劃批準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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